《舒城之窗》“第四届六安茶谷开茶节”
系列报道(7)
茶叶是重要的经济作物,茶产业比较效益高,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。皖西大别山区、皖南山区和江淮丘陵部分地区既是茶叶主产区,也是脱贫攻坚重点地区。为做优做大做强茶产业,加快宜茶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步伐,促进农民持续增收,经省政府同意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发展目标
在宜茶地区采用新建或林下间作等方式,适度发展新茶园,改造低产茶园,提高茶园亩均收益,到2020年,
➢ 全省茶园面积达300万亩,年干茶产量14万吨,一产产值150亿元,综合产值500亿元,努力在全国争先进位;
➢ 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经营主体,壮大新业态,拓展茶叶内外贸市场,提高安徽茶叶市场竞争力;
➢ 加强品牌整合,巩固提升历史名茶品牌美誉度,提升徽茶整体影响力和带动力;
➢ 将茶产业发展作为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,每个宜茶贫困县打造一批高标准茶园基地和标准化茶产业基地,每个宜茶贫困村培育1个鲜叶交易网点,扶持有条件的村发展茶叶加工企业,每个宜茶贫困户人均至少拥有1亩良种茶园,力争带动宜茶贫困户每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。
重点任务
(一)发挥资源优势,挖掘生产潜能
--加强茶叶基地建设
优化茶叶生产区域布局,巩固皖西大别山区、皖南山区等优势茶区建设,注重向宜茶贫困县、贫困村倾斜,创建一批基础设施完善、品种结构合理、良种良法配套、标准化管理的绿色、生态、高效茶叶生产基地。加强水利、林业、道路、电力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茶产业发展基础条件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,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;
配合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水利厅、省林业厅、省扶贫办、省农垦集团、省电力公司
--适度扩大生产规模
坚持适区适种,支持在宜茶地区适度发展新茶园,在坡度25度以下的山地和丘陵岗地上,扩大茶叶种植规模,林下发展林茶间作套种,扩大茶园面积,新建高标准无性系良种茶园42万亩。鼓励采取多种途径,加强中低产茶园改造,更新改造低产茶园30万亩,提高茶园单产水平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,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;
配合单位:省林业厅、省农科院、安徽农业大学、省农垦集团
--提高茶园管理水平
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,在宜茶贫困县建设一批无性系良种茶树繁育基地,努力提高无性系茶叶良种比例。强化茶园科学化管理,大力推广茶园整地、茶树修剪、病虫防治、大宗茶机采等关键环节的实用机具及配套技术,提升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,努力降低人工成本,提高茶园的产量和效益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林业厅、省农科院、安徽农业大学、省农垦集团
--加强茶叶新产品开发
在宜茶贫困地区加强夏秋茶的采摘与利用,研发夏秋茶加工技术,生产优质、安全的夏秋茶产品。鼓励开发适合区域市场需求的黄茶、白茶、乌龙茶、花茶和黑茶等特色茶类,积极开发茶食品、茶饮品、茶用品等茶精深加工品,提高茶叶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、省科技厅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质监局、、省供销社、省农科院、安徽农业大学、省农垦集团
--推进茶叶加工升级
提升茶叶初制和精制加工能力。加大对茶叶初制加工企业新技术运用、厂房建设、设备更新等扶持力度。支持龙头企业新建、扩建加工生产线,实现清洁化、连续化、自动化、标准化加工。按照茶叶生产标准,推进标准化分级包装茶叶走向市场。支持茶叶园区建设,鼓励茶叶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农科院、安徽农业大学、省农垦集团
--开拓茶叶新市场
支持茶叶主产区在国家西部、东北部和北部地区开展推介展示,培育安徽茶叶的潜在市场。抓住国家推进“”发展的战略机遇,开展“生态徽茶,香飘丝路”宣传推介活动,扩大安徽茶叶的国际影响力。通过举办茶博会和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茶博会、贸易洽谈会等方式,拓展国内外市场。支持宜茶贫困地区茶叶出口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供销社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农委、省外办、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省农垦集团
(二)加强主体培育,推进产业融合
--加强茶叶经营主体培育
加快培育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,注重发挥其增收脱贫带动作用。按照“扶大、扶优、扶强”的原则,对茶叶龙头企业“甲级队”给予政策倾斜、重点帮扶。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、重组、收购、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,实现茶企强强联合、抱团发展。培育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,到2020年,全省省级以上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80家。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、企业、村组、能人大户等兴办家庭茶场,带动宜茶贫困户增收。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,专业合作社、茶叶协会为纽带,家庭茶场和茶叶大户为基础的茶产业联合体,采取订单、合同、股份等形式,实现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,促进宜茶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。组建安徽省茶产业联盟,扩大宜茶贫困地区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参与比例,推进信息共享、标准统一、策略同向和行业自律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工商局、省供销社、省扶贫办、省农垦集团
--发展茶叶新业态
适应茶叶消费新形势,创新流通和消费业态,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。支持电商、物流、商贸、金融等企业深入宜茶贫困地区,发展茶叶电商扶贫。推进“茶+互联网”等行动,依托现有的大型电商销售平台,建设富有特色的“网上茶馆”“特产馆”“扶贫馆”等,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。积极发展直供直销、个性定制、加工体验、茶园认领等互动式茶产业新业态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农委、省扶贫办、省供销社、省农垦集团
--加强茶产业融合
引导茶产业与休闲、旅游、科普教育、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,打造一批茶叶康养与教育基地,探索建设茶产业创新创业园区。支持建设一批茶产业特色小镇,实现茶叶采摘、加工与喝茶、品茶、吃茶、用茶、赏茶、茶事体验等相互促进。重点推动“茶旅融合”,结合休闲农业示范县(点)和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创建,打造茶旅精品线路、精品示范点和名茶主题庄园,丰富茶旅产品,推动宜茶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、贫困群众扩大就业,增加产业融合收益。每个茶叶主产市至少打造1个茶产业特色小镇,创建2个省级以上涉茶休闲农业示范县、10个示范点,打造2条茶旅精品线路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文化厅、、省旅游发展委、省农垦集团
--加强茶文化建设
充分发挥徽茶文化底蕴深厚、历史名茶多的优势,将茶产业发展与徽风皖韵的区域特色文化结合起来,大力开展茶文化活动,培育茶文化精品,鼓励茶文化活动进企业、进校园、进社区,实现茶产业与茶文化相互融合、相互促进,拓宽茶农收入渠道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、省文化厅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民委(宗教局)、省供销社、安徽农业大学、省农垦集团
(三)提升茶叶品质,强化品牌引领
--加强茶叶标准化生产
牢固树立茶产业绿色发展理念,完善茶叶生产技术标准,加快茶叶标准化体系建设,对茶叶种植、管理、采摘、加工、包装、贮运等环节进行规范,提高茶叶标准化生产水平。实施茶园绿色防控,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,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,加快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。重点推进茶叶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、省质监局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、省农科院、安徽农业大学、省农垦集团
--加强原产地认证和保护
支持茶叶主产区加大原产地认证力度,开展茶叶地理标志产品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。已认证的产品和商标,要加强运用、管理和保护,严格规范市场行为,防止商标滥用、冒用,提升原产地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,实现优质优价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、省工商局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质监局、省农垦集团
--加强品牌建设
鼓励政府、协会与企业以地理标志认证为抓手,打造茶叶知名品牌。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和建设,进一步提升六安瓜片、黄山毛峰、祁门红茶和太平猴魁安徽历史“四大名茶”美誉度。鼓励各地依托龙头企业示范带动,开展区域品牌整合,形成“一个公用品牌、一套管理制度、一套标准体系、多个经营主体”的管理体系。鼓励茶企争创著名商标、安徽名牌、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,强化品牌营销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工商局、省农委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质监局、省扶贫办、省供销社、省农科院、安徽农业大学、省农垦集团
--扩大宣传推介
坚持传统媒体、新媒体共同发力,大力宣传安徽茶叶企业、茶叶品牌和茶文化。加强平台建设,加大邀商招商力度,不断提升农产品交易会、茶博会、展销会、茶文化节等展示交易活动实效。,支持市县政府、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宣传推介优质产品和品牌,大力提升安徽茶叶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委宣传部、省农委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商务厅、省供销社、省农垦集团
(四)构建利益联结机制,助推脱贫攻坚
--建立合理联结关系
积极探索各类茶产业园区、龙头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能人大户带动和贫困户自我调整种养结构的“四带一自”产业扶贫模式,放大茶产业扶贫效应。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,通过股份联结、租赁联结、订单联结、服务联结和劳务联结等方式,构建贫困户与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,多途径带动宜茶贫困户增收脱贫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、省扶贫办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财政厅、省供销社、省农垦集团
--推进产权经营权改革
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、资金变股金、农民变股东“三变”改革试点。按照“依法、自愿、有偿”原则,通过托管、出租、入股、转包等方式,流转贫困户茶园经营权,促进茶产业规模经营,让贫困户获得改革性收益。鼓励有帮扶意愿和带动能力的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,帮助宜茶贫困户扩大改造茶园种植,提高茶叶种植效益,参与茶叶加工和销售,多渠道增加宜茶贫困户收入。按照资产收益扶贫的相关规定,财政用于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的资金,符合条件的要积极折股量化到村到户,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。
牵头责任单位:省农委;
配合单位:茶叶产区市、县政府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扶贫办、省供销社、省农垦集团
来源: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
(放到你圈子里,茶农朋友们会感激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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