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认同感,在参与中感悟文明、认知文明、践行文明,形成“人人讲文明、处处改陋习、时时树新风”的良好社会风尚。即日起,马关县将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对城市中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,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规则
(一)鼓励马关市民和在马关工作、生活、学习、旅游的人员,用手机、像机、摄像机拍摄发生在马关县内的不文明行为。主要包括: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;公共交通不文明行为;公共经营不文明行为;旅游不文明行为;网络不文明行为;餐桌不文明行为;社区不文明行为;其他不文明行为。
(二)反映不文明行为的图片或视频作品,必须真实、客观。图片或视频作品能够全面、清晰地反映不文明行为全貌,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,也可以是组图或视频(视频长度控制在3分钟左右)。请真实拍摄,拒绝假拍、PS处理或网上下载等虚假行为;若发现造假行为,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。
(三)拍摄人对其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拍摄的图片或视频作品须附文字说明,包括:拍摄时间、地点、车牌号码(如涉及车辆)、作品所反映的不文明行为情况,投稿时须备注拍摄者真实姓名、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信息(工作人员对拍摄人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)。
二、作品奖励
(一)所有征集到的反映不文明行为的图片或视频作品,经严格审核后,在马关县广播电视台、《马关潮》等县级媒体开设的“不文明行为曝光栏”依法依规进行社会监督匿名曝光。凡是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已同意主办单位在报纸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微信及其他公共平台使用作品。
(二)作品不退稿,经查证属实的稿件一经采用即支付相应稿酬,其中:图片类为30元/组,视频类为50元/条;主办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后,按期兑现稿酬。
(三)同一份曝光材料被多家媒介使用的,只进行一次奖励。同一不文明行为以最先认定的有效投稿为准,不受理重复投稿;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调查取证的,不纳入奖励范围;被曝光行为涉及到违法的,将同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。
三、参与方式
(一)新闻热线:县级媒体设立新闻热线,接受社会各界对不文明行为的举报,马关县广播电视台(0876—7133230)、马关潮(0876—7125438)、县新闻舆情中心(0876—7128219)。
(二)电子邮箱:将反映不文明行为的图片或视频作品,传至县级媒体电子邮箱(文件名前请用括号注明字样:马关县“不文明行为曝光台”作品,同一稿件可同时传至多家媒体),.com),马关县广播电视台(mgtv@163.com),马关县文联(maguanwl@126.com)。
向不文明行为说“不”,从自身做起,从小事做起,从现在做起,争做文明人。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!